江蘇恒泰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中如何考慮風險費用?
在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中,風險費用的考慮至關重要,它關乎到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和合同雙方的權益保障。以下是如何在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中考慮風險費用的具體做法:
一、明確風險費用的定義和范圍
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風險費用是指隱含于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中,用于化解發承包雙方在工程合同中約定內容和范圍的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的費用。這一定義明確了風險費用的用途和范圍,即主要用于應對市場價格波動等可預見但不確定的風險因素。
二、合理分攤風險費用
風險共擔原則:發承包雙方應遵循風險共擔的原則,合理分攤風險費用。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機構在招標文件、工程總承包合同、施工合同中不得采用無限風險、所有風險或類似語句約定計價中的風險內容及范圍,不得約定風險承包幅度為零。
具體分攤方式:按照風險共擔、合理分攤原則,主要材料和設備單價的風險承包幅度應控制在一定范圍內,如±5%以內。這一做法既考慮了承包人的承受能力,也體現了市場波動風險的合理分擔。
三、充分考慮市場價格波動風險
投標報價時的考慮:投標人在投標報價時應充分考慮市場價格波動風險因素,合理報價。這要求投標人具備較高的市場敏感度和成本核算能力,能夠準確預測和評估未來市場價格的變化趨勢。
合同履行期間的調整:合同履行期間,若主要材料和設備價格發生較大波動,承發包雙方應及時共同確認單價和數量,作為調整合同價格和辦理竣工結算的依據。這一做法有助于確保合同價格的合理性和公平性,避免因市場價格波動導致合同雙方利益失衡。
四、規范風險費用的計列方式
發包人承擔的風險費用:根據規范,發包人承擔的風險費用(如法規變化、政策調整及超出約定幅度的市場價格波動等)應以暫列金額形式單列,不納入綜合單價。暫列金額屬于其他項目費的一部分,需單獨計取規費及稅金,最終結算時按實際發生調整。
承包人承擔的風險費用:承包人承擔的風險費用則已包含在經過承包人報價的工程量清單(或承包人投標報價書)中,即已包含在本合同總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