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評估中有哪些常見的評估方法?
房地產評估中常見的評估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一、成本法
成本法是通過計算房地產的重置成本或重建成本,再扣除相應的折舊,從而得出房地產的價值。這種方法適用于那些可以明確計算出重置成本或重建成本的房地產,如新建房屋或可明確知道其建筑材料和建筑技術的房屋。成本法分為兩部分:
土地成本積算法:對合法取得的土地成本進行核算,然后將取得的利潤積累,得出土地使用權價值。
房屋重置成本法:將房屋按照當下市場標準核算成本,同時還要考慮到開發(fā)商的利潤,以此估算房地產的價值。
二、市場比較法
市場比較法是將待評估的房地產與近期內已經成交或評估過的類似房地產進行比較,通過對這些類似房地產的成交價格進行合理的修正,從而得出待評估房地產的客觀合理價格。類似房地產是指與待評估房地產處在同一供求范圍內,并在用途、規(guī)模、檔次、建筑結構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房地產。這種方法具有較強的實際意義和準確性,在市場較為成熟、成交透明、比較案例易找時常常使用。
三、剩余法
剩余法通常用于單項房產價值評估或單項土地使用價值評估。它基于房地產總價等于土地價值加房產價值的原理,當知道其中一項的價值時,即可推算出另一項的價值。這種方法適用于那些可以明確劃分出土地價值和房產價值的房地產。
四、收益法
收益法是通過預測房地產未來的收益,并將其轉化為現(xiàn)值,從而得出房地產的價值。這種方法適用于那些可以明確預測出未來收益的房地產,如商鋪、寫字樓等。計算公式為:房地產純收益/收益還原利率。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不同地區(qū)和不同用途的房地產收益率存在差異,因此收益法的應用需要考慮到這些差異。
五、假設開發(fā)法
假設開發(fā)法適用于正在開發(fā)或還未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它通過對房地產項目完成后的價值進行預測,并扣除預計的正常開發(fā)成本、稅費和利潤等,從而得出待評估房地產的價值。這種方法在評估未開發(fā)土地或在建工程時特別有用。
六、基準地價法
基準地價法是針對土地使用權價值的評估方法。它參照已有的同級別、同用途的基準地價,進行一般因素、區(qū)域因素、個別因素的調整,最后得出待評估土地使用權價值。這種方法適用于那些可以參照基準地價進行調整的房地產。
七、路線價法
路線價法是根據(jù)土地所在區(qū)域、地段等因素來評估土地使用權價值的方法。它通常基于同一區(qū)域內土地價值相對穩(wěn)定的前提,通過了解該區(qū)域內土地的平均價值,然后根據(jù)臨街距離等因素估算出具體土地的價值。這種方法在評估城市街區(qū)內的土地時特別有用。